相关问答
1、退休人员返聘属于劳务关系,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提供劳务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2、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如果其已经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的,一般不算工伤。因为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依法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退休人员被返聘后受伤算工伤吗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接受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正式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即对于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相关规定已明确,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与其之间不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受到事故伤害时不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但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此项司法解释为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由此可知,退休人员再就业时受伤不属于工伤。因为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受到的伤害不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