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 (2)按照土地使用权出...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方式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 (2)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转让方如为国有企业的,需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为公司制企业的,需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如为共有产转让的,需经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 (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如权属有争议、土地使用权被查封等; (5)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6)政府对拟转让地块无收购储备计划。在符合上述前提下,按规定办理出让土地转让及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权被再次转移的行为称之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主要包括出售、赠送和交换。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签订转让合同,否则视为非法转让。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一些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随之一起转让,也可以分割转让,但是必须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