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劳动仲裁庭审现场的程序大概是这样的, 1、仲裁庭开庭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仲裁员的指挥。 2、仲裁庭内要着装整洁,不得随意走动。 3、仲...
在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公众有权参与旁听。所有具有合法公民身份的人都有资格旁听公开召开的庭审活动。如果旁听座位不足,法院可以根据申领顺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庭审程序需要45日。 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庭的开庭程序一般包括开庭前准备、开庭调查、开庭辩论、调解、开庭终结五个步骤。 (1)在开庭前,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庭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以及宣布开庭纪律。 (2)开庭凋查,首先由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提出反请求;其次,根据申请和答辩,查清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争议的主要焦点;然后,就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或仲裁庭收集的证据进行调查。 (3)开庭辩论,一般的辩论顺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个别向仲裁庭陈述其意见,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就争议问题互相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双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先行调解,调解可以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仲裁庭则不进行调解。 (5)开庭终结。开庭终结时,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宇。仲裁庭成员也应在笔录最后一页签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6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