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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手续: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局应当在登记前予以登报公告。 需提供收养人申请书、村委会或居委会(单位)证明以及...
收养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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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评估”护航被收养儿童安全 《办法》规定,收养申请人要经历三道“门槛”的评估,分别是收养能力的评估、融合期调查评估及收养后回访。 在收养子女前,要进行收养能力的评估,主要包括对收养申请人个人和家庭基本状况、收养动机目的和养育安排、收养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从而对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做出综合评定。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上儿童的,应当征求被收养人对选择收养人的意见。 收养登机前,要对收养关系当事人融合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被收养人与收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相处和情感交融等情况;收养申请人履行临时监护职责情况、对被收养人的照料抚育情况和(被)收养意愿等进行调查评估。 收养登记办理后,需要对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共同生活的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收养人对被收养人的养育、教育情况;被收养人成长、健康、受教育情况;双方情感交融情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收养评估工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 被拐儿童可被收养 《办法》明确了被收养儿童的范围: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弃婴(儿)和孤儿;非福利机构监护的孤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送养的子女、继子女,监护人同意送养的。 不符合条件收养随时“喊停” 收养申请人收养子女时,应当登陆儿童收养信息系统,签署《收养子女告知书》并实名注册,填报收养意愿。注册成功后,收养申请人可以网上查询可收养儿童信息并提交收养申请,选定意向收养儿童。 收养过程中,收养申请人不符合收养条件或放弃收养的,收养程序终止,该儿童信息重新发布。
在弃婴安置方面,《办法》规定弃婴自捡拾之日起,移交到哪个单位,该单位即为弃婴的临时监护责任人,履行弃婴的养护工作。对捡拾人报案后查找不到遗弃人的弃婴,公安部门应将报案材料和捡拾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调查取证材料等随弃婴移交定点医院或儿童福利机构。弃婴主要由儿童福利机构收养,也可以由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收养,但均应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本地及外地公民自愿收养弃婴的,根据《收养法》由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弃婴的户籍手续如何办理?按照规定,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由儿童福利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公民依法收养的,由收养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籍手续。
收养弃婴的条件具体如下: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检查找不到出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没有孩子和只能收养一个孩子的条件限制。3、收养其他弃婴,必须没有孩子,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公安机关发行的捡弃婴.儿童通报证明书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了不再生育合同。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必须提供收养人生父母的户籍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地城镇(街)一级生育发行的结婚生育.避孕状况证明.儿童出生证明.准生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必须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证明),与有关部门签订不生育合同5、不孕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找不到出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需要通过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两家医院的检查证明不孕。治疗无效后,向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书。6、收养孤儿.由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如果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除了按照儿童手续进行审查外,还按照儿童手续进行审查。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进行收养登记。非法收养的弃婴。儿童被送往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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