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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仲裁,单位仅以不服从无理指挥开除员工没有依据,如果你同意离职,可以要求单位补偿没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解除需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系违法解除,需支付你赔偿金。但需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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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并且用人单位有书面的证据证明员工有辱骂领导,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合法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服从调动被开除,使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使用者可以在30天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应当服从单位安排进行工作的。但也有特殊情形,比如说,员工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固定岗位的,用人单位调岗应征得该员工同意。 未经该员工同意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单位因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员工的,应恢复原岗位或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 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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