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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农村集资住房不一定是非法建设,如果建设程序齐全,则为合法建设。如果建设程序不完整,则为非法建设。但集资住房通常被称为小产权住房,事实...
不一定。如果施工程序齐全,则为合法建筑。如果施工程序不完整,则为非法建筑。然而,集资住房通常被称为小产权住房。事实上,没有权利划分产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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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政策包括:对于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规划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集资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由职工和单位共同拥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
在获得住建部门的审批通过后,集资建房不违法。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1、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农地转为建设用地之前,擅自在农地建造房屋的,明确禁止有关法律所,属于违法建筑。有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2项规定:禁止占有耕地建窑。建坟墓,擅自在耕地上盖房子,挖沙子,采石,采矿,取土等。《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进行调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必须占有或少占有林地的,必须占有或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手续,用地部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用。”《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在农村建设用地设住宅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1).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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