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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用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但是要有能够证明花了多少装修费用的票据等证据,并且证据材料的日期都是在三月份登记以后的日期...
离婚时,房屋装修费用如果之前没有约定的话,可以有两个办法,可以拆除带走的由装修房一方带走,不能带走属于房子一部分的,可以进行估价,由房子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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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装修费用如果之前没有约定的话,可以有两个办法,可以拆除带走的由装修房一方带走,不能带走属于房子一部分的,可以进行估价,由房子的所有权人进行一定的补偿。 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添附,其附和于所形成的房屋,因此从归属上应归原不动产所有人所有。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离婚案件最好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了在找法律援助,因为分割财产法院审理需要一定的处理周期,比较漫长,且起诉离婚也是需要一定的经济费用,不划算。双方可以参考我国的婚姻法进行处理,因为法院也是根据婚姻法判定结果的。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人个财产。根据有关民法原则,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其附和所形成的物应归原不动产所有人所有。所以,如果一方购房另一方装修的,并不能因此将房屋的所有权视为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仍要以购房出资来源、房产证登机等为准,装修费如果由一方单独支出的,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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