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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你装修款与借款;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补偿你;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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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错问题————不履行共同生活义务,还是夫妻吗?法律上给婚姻的定义是:双方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只要你能证明女方拒绝履行夫妻义务,女方存在明显的过错(婚后女方发现不适宜共同生活的除外) 2,装修费问题————赔偿是不可能的,如果房屋判给对方,装修费补偿给你。我认为,装修费属于你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用在了共同共有的房屋上而变成共同共有,有证据证明的除外。
离婚房屋装修费具体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处规定,但是可以参照现有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装修,且离婚时尚未偿还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因而,如果想要得到与购房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但此类协议内容无法在购房合同中体现,男女双方可另行起草,主要内容体现装修款为购房出资款即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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