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未必要征收被拆迁人的意见。如果被拆迁人对方案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需要。住房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发表,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没有征地公告和拆迁项目信息的情况下,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一定坚持走法律途径维权。【案情介绍】胡先生是四川某地的农民,建设了一个肉鸡养殖场,拥有三千多平方米的鸡棚,一年收入十几万,生活安稳。可是村委会的一纸限期拆除通知打破了这种平静,说是要配合保护水源要求村民拆除所有鸡棚。但是这个价格都不足以补偿最初鸡棚的建筑费用,生活彻底发生了变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他们多次与村委会协商,但是都未达到满意的结果。经过多方打听和介绍,胡先生找到了征地拆迁律师团队,承办律师在看到胡先生提供的材料后,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不兴建永久性建筑在承包地上养殖禽畜是无需获得建设用地审批的,那么可以肯定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搭建鸡棚进行养殖,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合法的。那么村委会的限期拆除通知就不合法。那么,在胡先生的地块上是否存在其他的项目呢,保护水源只是一种借口实际是为了其他项目的。胡先生并不能提供更多的资料,律师也无从判断。律师专业的讲解和分析让胡先生看到了希望,出于对律师的信任,胡先生把案件委托给了律师团。【律师分析】一般情况下,拆除建筑存在征收、拆迁、拆除违章建筑几种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律师向发改委、国土局、县政府等不同的部门寄出了信息公开的申请,以期通过他们的回复确定胡先生地块遇到的真正问题,而不是只看村委会的一纸通知书。针对拆迁征收案件,律师的工作重点在于拿到相关地块、房屋确切的资料和政府文件,分析政府的行为不合法之处,通过法律手段向政府施加压力,从而促使政府主动与客户协商,最终取得满意的赔偿数额。实际征地拆迁办案过程中,很多政府部门对于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都是置若罔闻的,接下来律师还要通过提前行政诉讼确认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行为违法,为当事人争取提高补偿。律师进行的各种工作包括申请信息、诉讼等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我们最终的目的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帮客户征得满意的赔偿数额。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拆迁前的谈判技巧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同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二、利用行政诉讼争取时间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六、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七、强拆的事后补救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首先是对房产的评估.在选择评估机构的基础上,对实地评估时要注意房子的结构面积朝向楼层房龄等有没有误登漏登.如果房产证上的面积小于实际面积,要在评估前提出并在评估现场丈量才能有效.对违章建筑要尽量搜寻原始资料,如购买沙石水泥等的收据以确定建造时间。 其次是对室内装潢的补偿.要区分铝合金制品(窗和门)与一般钢木制品,不锈钢制品与一般钢筋的不同补偿价格;要区分防盗门与不锈钢门以及一般铁木门的区别;要区分石英水磨地与一般水泥地的区别.因为补偿的价格不同,登记和计算都可能有误。 再次就是房前屋后的占地的补偿,尤其是长期独家使用的要特别注意.因为土地补偿的金额较大.也可以直接是房屋产权调换。如拆迁方没有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