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扣押的条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经查明...
刑事扣押的条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经查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扣押的条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刑事扣押的条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人已浏览
903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