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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员工与单位是劳务关系,病假期间是否支付劳务报酬按双方的聘用合同约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包括的:病假根据当事人的工龄不同,享受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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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退休人员不工作,没有工资,只有基本养老金,不受患病的影响。退休人员再就业的,与聘用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没有工资,只有劳务费,按照双方平原合同的约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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