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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损失的责任方,可以是租户,也可以共同承担。对于因房子着火所引起的其他(对外)损失,房主要承担责任,物业或有管理责任。如果因为楼宇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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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决定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与原物业服务人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期届满前,业主选择续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与其续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续聘也要由业主依法决定。 业主占专有部分面积2/3以上且人数2/3以上的,还应当经参与专有部分面积超过一半且参与表决人数超过一半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期届满后,业主未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民法典第948条的规定继续有效,但服务期不定期。 当然,在物业服务期届满之前,物业服务人员也面临两种选择,即同意业主续聘或不同意续聘。物业服务人愿意接受续聘的,业主也依法决定续聘的,双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人不同意业主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决定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与原物业服务人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期届满前,业主选择续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与其续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续聘也要由业主依法决定,即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专有部分占2/3以上、人数占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也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占半数以上、参与表决人数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期届满后,业主未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民法典第948条的规定继续有效,但服务期不定期。 当然,在物业服务期届满之前,物业服务人员也面临两种选择,即同意业主续聘或不同意续聘。物业服务人愿意接受续聘的,业主也依法决定续聘的,双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人不同意业主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如果承租人既不缴纳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因为承租人拒不交租,就直接换锁,或者自行将承租人的物品扔出房屋,这是不可取的,容易被对方以财物丢失的理由纠缠,建议联系物业进行断水、断电,或者在警察的陪同下要求对方立即搬离。
租户可以享有部分业主的权利。承租人是合法占用房屋的使用者。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业主的规定,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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