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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
去找开发商补办。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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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情况来看: 1、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要换成新的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一般在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不用担心购房合同的丢失。1、买现房。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可有效成立。未经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而造成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如果买的是期房。而且未办理房产登记,可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不用担心丢失合同和收据造成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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