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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买卖。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买卖居住权超出了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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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对于居住权人来讲,居住权人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去卖给别人,而且在居住权消灭的情况下,房子的产权人也应该办理注销登记,因为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以后,是需要向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的。
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但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人还是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将被消灭。但如果是以下房屋,则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允许交易的房屋,其居住权、产权因房屋买卖的发生而转移,《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以下两种情况居住权可以对搞房屋买卖合同: 1、《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 2、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其居住权或其它权利可以对抗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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