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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规定,如果包裹丢失了,由于通常情况下,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
追究责任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快递公司责任: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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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责任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快递公司责任: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业主责任:收件人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签收快递,快递公司没有责任。物业公司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现问题,业主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1、物流公司在收到快递单号后,便担负着将物件安全性送到顾客手上的责任,假如因物流公司将物件放到物业管理处而造成物件遗失,则应由物流公司担负相对应义务。 2、因为是在快递小哥与收件人沟通交流后才把快递公司放进物业管理服务处那边,那麼快递小哥与收件人就都是有义务。 3、除此之外,物业管理服务处即然取货,就会有一定的照看义务,因此,假如快递丢失三方都理应担负相对应义务。
1、快递签收之后,快递公司和出卖人就已经履行交付责任,没有义务。 2、物业公司签收,如果是根据收件人或者买受人的委托,一般情况下,根据过程程度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委托是无偿委托,委托人没有支付过报酬的,这种情况下只有物业公司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否则责任由收件人或者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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