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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际上,最好入职一年以后怀孕,而且请产假最好在业务不是很繁忙的时候,不然公司领导可能真的会不太开心。但是其实休产假是自己的权利了,怀孕到...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辞职,当然也可以喝用人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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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只要妇女生孩子就能休产假,这与入职多长时间没有关系!!因此你提问的入职半年怀孕可以吗?是可以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这是国家硬性规定,企业如果不按照执行,可以申请仲裁。而且员工产假期间,不能无故开除孕期的员工。
1、企业用工的原则是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用,员工入职不久怀孕、生产,对企业造成的人力成本和正常经营但来较大损失,这一点往往大家都从个人利益出发不予理解。所以,作为员工一定要本着相互理解的心情与单位好好协商,争取理解。 2、国家女职工保护条例及劳动法对“三期”都有明确规定,也对产假享有的方式规定。从你的时间算,尚不能享受产假,只有满4个月的才能,所以只能请病假。 3、单位说的病假不能超过3个月是对的,这是法律允许的,即员工请病假有医疗期的限定,你入职不到一年最多享有医疗期3个月,超过3个月的,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当然你的前提情况是“怀孕”,单位不能在“三期”内与你解除,但是没有了“三期”政策的保护,假如你流产了(请不要介意我的说法)那么单位是可以解除的。 4、以上情况需要你符合已婚生育和符合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的,才能收到实际保护。 5、如果单位的做法违规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
在职场中,女员工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目前很多企业招聘,都很介意女员工未婚未育,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女员工怀孕生子,会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劳动法规定,在员工怀孕期间,不得找任何借口无故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您不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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