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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的,但如果劳动者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是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公司处罚员工,要按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处理。2,同时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经民主程序,要向员工公示,才能用来管理员工。 若员工有过错给公司造成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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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纪罚款超过当月工资50%,该项罚款有可能本身存在违法。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曾经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但该规定已经废止。企业是否具有罚款权,一直是备受争议的问题。虽然,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始终是劳动制度的原则,一个月内,对职工罚款金额超过工资额度的50%,显然显失公平,与法律精神相悖,司法实践中不会被支持。《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经济补偿,最高补偿是12年,既然劳动者在单位上班超过12年,也只能支付12个月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罚款是没有依据的。即便是有处罚,那也是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也不应该超过当月工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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