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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犯罪主要有两种情况:房屋中介公司违规操作诈骗买卖房屋人。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买卖房屋动机不纯,往往利用卖主急于脱手二手房或买主...
我自己有一套房产(当时价值18万),房产证名字是我前妻(已离婚),实际所有权是我并在里边居住,几年前一个朋友把房产证拿去抵押银行贷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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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围绕刘某的“骗房”行为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刘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具体而言,就是刘某通过伪造的产权证明等文件,使被害人张某产生错误认识,误以为刘某是房屋的所有人,而基于这种错误认识支付财产。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刘某实施的诈骗行为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应该构成合同诈骗罪。
1.房屋交易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核心是为了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2.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就是一套房子只能卖给一个人,以有效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 3.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一些地方房产交易中,贷款银行会在审查购房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才会发放贷款。因此大部分开发商办好合同登记备案后,并不会立即将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而是交给银行审查以申请贷款,直到银行贷款批下后才将购房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这也是现实中购房者需要等待一个月甚至更多时间才能拿回购房合同的原因。
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目的,假借房屋买卖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包括当事人的虚假意思表示和当事人的真实目的非法。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双方未达成房屋交易协议,签订合同的目的只是为了掩盖其他非法目的。因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的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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