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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
1、法律关系不同。 2、权益不同。 3、使用期限不同。土地租赁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土地出让的最长期限住宅是七十年,商业也有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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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不同的方式利用土地的使用权获得收益的行为,国家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变更,这样是为了更优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租赁都有自己的法律特征,只有在相应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才能取得法律的支持获得收益。对于土地使用权变更有着系统的流程和法律支持。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综上所述,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上就有不同的规定,具体还要依据土地规划部门的相关文件。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不是说没有应对的方法的,可以继续提交申请,只要土地不被收回就有机会继续签订合同。同时要注意的是,未到期的土地也有被国家征用的可能,不过也会有相应的赔偿措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让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让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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