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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有合法可辞退的事由的,不支付补偿;属于法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无法定事由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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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辞退劳动者,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那么无故辞退有赔偿吗?赔偿多少呢? 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原因而被辞退的话,公司需要给你支付的就不是经济补偿金了,而是经济赔偿金(约等于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经济补偿金,就是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扣税扣保险之前的工资总额、各种津贴、年终奖等都计算在内)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平均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部分支付半个月平均工资。如果是跨越08年的话,则需要按“08年之前”“08年之后”分开计算,08年之前的时间中不满6个月的部分也按照1年来计算。 计算完经济补偿金后,用经济补偿金乘以2就是你的经济赔偿金。 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前,你可以要求公司签订一个协议,将补偿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都体现在协议上,然后你拿走一份。如果公司拒绝签订该协议,你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强制你离开,你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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