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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关于北京职工病假工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3)双方无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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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病假工资规定如下:1、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生病或非工伤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由企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80个最低工资标准%。2、《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人%。
北京市职工病假工资规定有以下内容做为解释。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不能随便扣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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