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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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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于1993年开始启动,先后经历了国家立法机关八次审议,并受到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民法典》的制定与颁布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对于土地使用权,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一般按其所有权性质划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而这次《民法典》更多的是根据土地的用途不同把土地使用权划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三种。这种划分主要是因为这三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在权利的设立、利用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区别,权利人的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分别加以规范。本文拟就《民法典》中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些新规定进行解读。
土地使用权为三十年一般到三十年之后就会期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制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是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以下主要内容: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2、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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