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些特殊的岗位不一定是要适用8小时工作时间的,你说特殊情况是指不定时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法规规定,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果每日超过8小时应算加班发150%工资。不安排调休。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安排调休。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违反了劳动法。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过8小时的部分属于加班,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1.5倍至3倍的加班费用。你可以与领导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4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25,8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