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2...
公司不续签合同要赔偿不需要双倍赔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续签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这个人存在主观恶意,用人单位有权拒付双倍工资。 第二,这种情况根本不属于应当给付双倍工资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双倍工资这事本来就跟这个人没关系。她是对法律的理解错误。 她已经连续两次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那么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继续劳动关系,此时她们之间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岗位、待遇、工资等比照原劳动合同,只是期限不同。 根据你表述的情况,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期满,也不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连补偿金都省了。 综上,用人单位什么都不用给。把工资结清就行了。
1.可以得到支持。2009年5月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2倍工资。即首月不罚。一年后(依然未签合同)的推定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2.这种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3.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有特定情形才支付的,如单位有过错或其他情形,在你的情况下要求二倍工资是可行的。 4.二倍工资是可以要求的,签不签合同经济补偿金都不支持(没依据,即此时不可二倍工资与经济补偿金一起主张)
法律上没有,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第三次如果符合无固定期合同条件,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和单位协商补偿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只支持最后一年的双倍工资补偿(仲裁时效一年)即使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仍然可以解雇,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