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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经过三次后,公司又不给我再续签,我该怎么办

2022-01-20
第一,这个人存在主观恶意,用人单位有权拒付双倍工资。 第二,这种情况根本不属于应当给付双倍工资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双倍工资这事本来就跟这个人没关系。她是对法律的理解错误。 她已经连续两次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那么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继续劳动关系,此时她们之间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岗位、待遇、工资等比照原劳动合同,只是期限不同。 根据你表述的情况,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期满,也不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连补偿金都省了。 综上,用人单位什么都不用给。把工资结清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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