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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一、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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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得到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一、工伤职工因用人单位下列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反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七)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延伸】问:谁来缴纳工伤保险?答:员工应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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