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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可以自己制定劳动合同,但是要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 2、《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
公司是可以自己制定合同的,主要看内容和形式是否有损劳动者权益,是否只维护了公司利益,没有兼顾双方的权益,你是遇上什么困难了吗?现在需要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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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法人的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那是无效。 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本身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些时候能够一致的结果。公司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没有问题,劳动者不满意可以不同意。如果签了字,那么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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