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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有以下后果:如果对劳动者完成在某一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指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单方面与其解约,不...
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后果: 1、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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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有以下后果:如果对劳动者完成在某一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指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单方面与其解约,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原则上,不得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同意(必须由人事部门或总经理签字),也可以与另一个单位签订合同,或影响当前单位的工作,并告知两个单位真实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试用期不符合就业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拒绝改正;(5)劳动合同无效;(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有以下后果:如果对劳动者完成在某一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指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单方面与其解约,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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