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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署变更用人单位协议,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工作照旧,不存在经济补偿一说;如果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则不给经济补偿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跟用人单位签订的,所以分公司一般能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但主要还得看总公司的章程来决定,但是章程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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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违法的行为付出的代价更大。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不可以签。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对于分公司劳动关系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的回答请参考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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