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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从事居间服务,但也有一些时候中介只是一方的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此时中介所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不能将中介实施的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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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三月与一房主签订买房合同,是有我爱我家居间中保。双方约定于今年六月过户交易。但时隔一个多月后,房主突然说不卖房了,我们询问中介应该怎样得到保障,即违约金如何赔付,我爱我家说让我们自己起诉,他们只提供相关证明,其他就与他们无关了,请问是这样吗?我们在签订协议时按中介规定交了10%的定金,但中介费我爱我家没让我们当时交。1、中介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2、中介的职能是促成交易,只要其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3、并且该中介是事后收费;4、但中介有协助的义务。
我们是专业房地产律师。您的问题在最近的北京二手房市场较为常见。其实问题的核心是您延期付款是否构成了违约,这要从以下方面来证明: 一是要看合同,对于延期付款是否属于根本性违约,一般而言,根据北京房产交易惯例,延期付款,对方是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定金的。 二是要看延期付款时,双方的约定,您不能按期付款,是否自己活着通过中介告知了卖方?卖方对您延期支付,是否当时口头或者书面同意了呢?最好保存好这个证据,极为关键! 三是中介的证言,一般预付款是比较重要的,中介当时一定是通知了你们双方,您可以争取中介提供有利于您的证据,如果买卖成就,中介的费用才有保障。 四是您对合同的理解有错误,30天内构成根本违约,4天属于范围内,对方从字面上理解是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 五是如果出差不能及时回来,存在不可抗力因素,也可以根据此要求免责。 六是的确要交易,可以适当给予对方补偿,争取尽快完成过户。 很关键。
卖方在选择委托中介机构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应寻找有营业执照、管理规范、品牌好、口碑好、店铺多、承诺不收房费、不赚差价的中介机构。(2)在签订《买卖协议》之前,不要将房地产相关证件交给中介机构,以免中介机构因其他原因不愿意委托出售时不退还相关证件。(3)中介成功后,尽量与买方当面签订《买卖协议》,避免中介赚取房屋差价。(4)尽量不要有跳单行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卖房时,由于买卖双方互不了解,中介机构从信息发布、看房、谈判、签约等方面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此时,只要中介机构没有欺诈行为,委托人就应继续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而不是为了不支付中介费而越过中介机构与买方直接交易。这不仅违背了诚信,一旦中介机构发现,他们将面临支付双倍中介费的违约责任。此外,由于房地产过户手续繁琐,中介协助可以减少过户中的许多纠纷,避免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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