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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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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决裂法,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第8条限定女工人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以上限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能够根据本单位事实上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限定,但不得低于法定准则。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出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能够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工人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工人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限定不扣薪水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人,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人,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人,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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