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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如下: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 1、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3、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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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部门在公开拍卖前30天发布拍卖公告。 2、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索取相关文件。 3、投标人应向拍卖人提交投标资料,经审批成为投标人,缴纳保证金,领取投标牌照。 4、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土地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通知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土地资源管理部门达成协议后,可以裁定处理,但应当通知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权利受让人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及相关税费。农村住房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处理前与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2、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3、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4、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5、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6、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7、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土地使用权拍卖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然后才能按照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拍卖,想要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顺利开展进行,前期资料准备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拍卖前需要发出公告,参加拍卖的需要缴纳保证金,然后参与土地使用权拍卖,拍卖成功获得土地使用权,没有拍卖成功退还收取的保证金。
拍卖程序与规则如下:一、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二、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三、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四、公开拍卖。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拍卖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进行:1、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竞买人少于三人的,主持人应当终止本宗地的拍卖;2、竞买人显示应价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3、主持人介绍拍卖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予以说明;5、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应价;7、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如果最后应价达到了拍卖底价,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后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主持人应宣布收回拍卖标的,停止拍卖;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五、拍卖成交后,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六、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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