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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由劳动...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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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用人单位确定工资支付周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周期支付工资。(二)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结算并付清。(三)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照计件或者任务完成的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年的,应当每半年至少结算一次并付清。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预付的部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一)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二)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法定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及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被判处或者适用、适用缓刑,或者被、监外执行、期间,未解除且提供了正常劳动,未变换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变换工作岗位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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