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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25万元。其中:市内七区执行最高限额,即商品房40...
2016青岛公积金新政策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00%下调至2.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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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还款,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尤其对于公积金贷款而言,如果逾期时间长了,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公积金贷款逾期会怎么样?逾期后怎么还款呢?今天我们以青岛市为例,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逾期还款会怎么样? 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约定收取借款人罚息和违约金。 若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有权与借款人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借款人不能偿还前述债务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处置抵押物,依法实现抵押权。 二、逾期还款后怎么办? 如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还款,可在中心每月补扣及时存入。也可通过贷款辖区管理处柜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逾期还款业务。 1、借款人逾期可进入公积金中心个人专业版网厅,点击逾期还款进行还款登记。 2、逾期还款登记确认还款信息无误,点击支付或扫码进行逾期还款。 3、在线扣款成功后,中心记账。银行缴款后,中心人员凭缴款回单记账后,逾期还款手续办结。
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房贷,你造吗?在青岛,如何申请公积金提取偿还房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已为大家整理好,一起来看看。一、提取条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二、提取材料(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还款明细原件(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2、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3、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三、提取额度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不受本条限制。四、申请办理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五、办理流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六、办理时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青岛代驾邦:2016最新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自2016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将在青岛市全市展开。据了解,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市民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一是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二是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四,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轮候管理;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配偶申贷资料的提供参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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