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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偿培训费。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
要看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有违反相关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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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偿培训费。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按以前的规定,未约定服务期的,按五年计算。未约定违约金的,以实际工作年限折算。比如培训费用1000,你工作2年,则应扣除400。
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返还培训费用。 2、未提供专项培训及约定服务期无须赔付。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对劳动者进行定向专业培训所产生的较高数额的费用。例如:用人单位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用人单位派劳动者到国外去培训,培训结束回用人单位工作,此种培训就是专项培训。从外延上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既包括直接费用如培训费,也包括间接的费用,如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在培训期间发给劳动者的工资不算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岗前安排的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不属于专项培训。《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说,只有在劳动者存在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职工才有义务支付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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