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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偿培训费。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
1、公司只有在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与员工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员工在服务期届满之前离职的,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且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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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具体情况:1。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返还培训费。2、未提供专项培训和约定服务期的辞职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除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外,对劳动者进行定向专业培训所产生的较高费用。比如用人单位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操作的人。所以用人单位派劳动者出国培训,培训结束后回用人单位工作。这种培训是专项培训。从外延来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不仅包括直接费用,如培训费用,还包括间接费用,如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在培训期间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是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岗前安排的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培训不是专项培训。
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辞职时不需要赔偿专项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师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不算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培训费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指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相关知识链接: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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