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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病假超过三个月是否会开除?

2024-11-1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患病员工或因工伤而需停工治疗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除非这些员工被认定为犯有严重过错。若患病员工或因工伤而需停工治疗的劳动者医疗期限得到相应保证,即使其身体状况未完全康复,用人单位也不得采取非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方式来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关于辞退的构成要件,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当劳动者因患病或因工伤而需停工治疗,并在医疗期限结束之后,他们仍然无法胜任原本的工作,亦或是无法适应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新工作,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医疗期限并非指劳动者实际所需的病伤痊愈时间,而是根据他们的工龄等因素,依法享有的停工医疗并发放病假工资的期限。 其次,当劳动者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经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或调整了其工作岗位后,他们依然无法胜任新的工作,用人单位同样有权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最后,当劳动合同签订之初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时,用人单位同样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辞退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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