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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过户之前,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自己的赠与行为,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1、由于赠与属于无偿合同,立法上赋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对于房屋赠与而言,就是在过户登记至受赠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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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 而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房产过户前是不可以撤销赠与的,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由于赠与属于无偿合同,立法上赋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对于房屋赠与而言,就是在过户登记至受赠人名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房屋赠与。 2、但对于某些赠与情形,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这些情形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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