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已经进行的仲裁时效期无效,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重新计算。这...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 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 发生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72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3、其他。例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1。当事人可以在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后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2。法院因拒绝司法管辖权而消失,法院受理案件;3。仲裁机构不能审理和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因为没有行使仲裁权的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536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