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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状态是只是在协商口头约定,还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且房屋没有实际在您使用中吗?如果是则可以反悔。 如果房屋已经在您使用中,只是没有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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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买房协议无房产证不能过户。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1、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那么房屋的拥有权只属于一个人。 2、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效的,即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离婚后财产是对半分割的。但是一方如果能够拿出出资证明,则有可能不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买商铺有协议没购房合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证件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
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拥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由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八条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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