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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适用范围如下: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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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全称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方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发布拍卖公告进行公开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出让人应至少在拍卖开始前20天,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1]。公告内容(1)转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限、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限、用途、规划指标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申请投标资格的方法;(4)索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五)拍卖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等;(六)确定投标人的标准和方法;(七)投标保证金;(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协议三种方式。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条例》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限、用途、规划指标要求;(三)投标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申请投标和投标资格的方法;(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投标方式等。;(六)确定中标人和投标人的标准和方法;(七)投标,投标保证金;(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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