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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只会根据情况对居住、使用权进行判决...
1、民法典,婚内房屋赠与的离婚房产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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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只会根据情况对居住、使用权进行判决。但是,对于所有权权属关系明确清晰的,法院也是可以对所有权进行判决的。所有权权属关系明确清晰,指的是已经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条件,并不存在权属争议、办理障碍等,只是迟延办理了而已,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也是可以直接对所有权归属进行判决。另外,离婚时未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另行提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诉讼的,在诉讼费收取标准上将按照一般财产案件收取,这就要比离婚时一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诉讼费高出不少,因此,对是否一并提起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定。
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和处理: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因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对于此种情况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婚姻律师网首席律师贾明军认为,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已经取得,房产证是婚前订立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行为的结果而已。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对这种情况,如果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只能是认定为房产证上的一方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往往在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相关的事项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共同债务,当然最核心的还是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这方面,若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考虑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否则的话可能只能考虑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后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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