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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试用期内可以用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后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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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试不合格,单位不可以简单辞退。员工考试不合格,并不能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考试的内容也可能与其工作岗位必须无关或者关联不大。但是员工考试的项目是其工作岗位必备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不合格不可以上岗的,考试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对其在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再培训依然不合格的或者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须案例当中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则必须是用人单位在对其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试用期不能胜任转岗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调整岗位。试用期职工不能胜任,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本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是否解除合同是用人单位自主权,调整岗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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