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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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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样是不符合规定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产假一般是产前15天至产后75天,且不能提前休。以怀孕到生产为十个月计算,刚怀孕至怀孕的第九个半月是没有产假的,那么这九个半月中,女职工能享受怎样的假期待遇呢?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 (1)产前检查,按出勤处理; (2)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 (3)产前假(上海市有规定),需怀孕7个月以上,且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的80%计发。而你所说的一怀孕就请假的话,就只能请病假或者事假了,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各地规定不同);事假期间单位可以不发工资。所以说员工产假工资是分情况的。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不应该计入工资 但是,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要剔除产假的即,产假期间不计入“前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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