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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怀孕期间,公司不得与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律规定的情况。需要结合公司开除您的理由具体分析。...
这个问题得看公司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如果有相关规定,那么辞退了你,一定要让公司出具辞退的证明,记住是公司方面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至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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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不享有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失业人员没有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报酬。但失业人员中断就业期间,之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享有失业保险金。因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流产的并不享有产假,也就不存在产假工资,依然享受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法律意见》不能开除。【法律意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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