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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春节前买了套二手房。对方是2009年8月从开发商那儿以1780元/平米买的新房,我是3600元/平米买过来的,同时还另外付了对方8万元的装...
可以,但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根据国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33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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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这种约定是有效的,因为你朋友已有产权证了,只是五年内不可以转让而已,你们可以约定五年后办理转让手续,这是附期限的转让协议,当期限来临时,合同就生效。不过,你如果先付款的话,可有一定的风险,如你朋友把房产证过户给他人的话,你就得不到相应的产权了,只能要求房款返还及赔偿利息损失了。
想要知道五年以上二手房过户费多少需了解多少平方的房子才收费 一般假如你的房子成交价是50万的话,因为房产证没有过五年的话过户税费就是50万{(营业税)5.6%(个税)1%(契税)1.5%}这是过户的费用就是产权登记费80元。交服务费是1206元/㎡核档费50元买卖契约15元这些是过户的所有费用以上50万举例说明按实际成交价收取费用!情况有契税个税交易手续费转移登记费,这是小于144平的住宅所征收的税费,大于144平,差额收取营业税
我最近在深圳市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完户。所有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就等原业主搬离。按照我们签的深圳现房的买卖合同上注明,业主在收到全部款项之后必须在一日内把房子交给我,否则可以算业主违约,如果买房人不追究,他们每日要付我们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是,现在原业主已收到全部款项五天了,他们仍没有搬走。请问,我是否可以告他违约,解除合同。并要求他赔偿我所交的中介费等等其它费用。如果可以,请问在房子所在的法院起诉他吗?1、对方要承担违约责任;2、在房屋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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