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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时将停车场作为公摊面积公摊,小区业主是有产权的;如果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时没有将停车场作为公摊面积公摊,车库产权归开发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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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 1、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反之,则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2、若是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于政府。
地下车库的归属是属于所有权者。至于谁是所有权人,那就得看购房合同的约定。有些销售方为了吸引购买者,以购房送车位的形式销售。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商,当然作为业主是可以把它买下,并且会得到相关的不动产证明的证件。
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 3、部分地下车库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 4、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3)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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