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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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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医学处置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患有传染病,拒绝接受隔离,故意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定罪处罚。而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拒接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可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检查、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义务接受患者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未满隔离期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拒绝接受隔离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就业促进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招录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即便是乙肝患者,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保护患病职工的合法权益,如确因劳动者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也应本着关爱劳动者的角度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解除事宜,承担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个人建议您是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在乙肝治疗中的,暂先不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您仍在治疗中的,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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