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独立庭院1、只适用于基层法院。简易程序。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单独判刑。2、只能由审判员组成独任庭院。二、合议庭组成1...
一、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1、审查判断证据与犯罪事实。控方向法院提起指控,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刑事审判的任务也是内容之一就是审查并判断控方提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法官独立审判和责任制,是指法官享有全权审理和裁判案件的权利,同时对自己的不正确或错误裁判承担完全责任的审判工作制度。众所周知,独立审判程度之高低,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水平的衡量标准之一。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公民或法人有了争议,大多选择请求法院裁判,如果法院不独立审判,而是依附于其他权力,人民对法治的信心和对法院信任必将遭到打击,法治实现无从谈起。其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纠时,必须有独立的机构和人员作为裁判者,没有独立的审判机制,公平的市场经济无法真正建立。第三,由于审判职能的本身特殊性决定必须实现独立审判。法院是各种法律纠纷仲裁者,也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关,应始终处于中立地位。倘若审判不独立法院就可能受到各种因素干扰而做出错误决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实际上体现为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合议制和独任制,即只有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才是法官审判组织,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包括人民法院内部除审判委员会以外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行使审判权,为此,笔者认为应将独立审判具体落实到法官,确立法官在诉讼中独立的地位权利和责任明确责任制,真正发挥法官的职能。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期限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企业发展壮大以后,必然面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如何保证经营者不会背离所有者的目标,减小企业的代理风险,控制代理成本,成为公司治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该理论认为,代理成本的降低,必然要求提高经营管理层的效率,同时又必须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所以希望通过创设独立董事制度来改变经营者决策权力的结构,达到监督、制衡的作用,从而保证经营者不会背离所有者的目标,促进代理与委托双方利益的一致,提高运营效益。其理论着眼点在于改革经营管理层权力配置结构来促进经营管理层的安全有效运作,从而减少代理成本。亦言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产出。这种理论最大的特点是从企业法人的盈利性的根本目的出发,推演出优化管理层权力配置的必要性,得出对独立董事制度创设必要性的结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1,323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