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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未到期劳动者中途辞职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项培训还是职业培训。职业培训专指对准备就业和已经就业的人员,以开发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教育和训练。专项培训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认为,专项培训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技术业务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权要求与劳动者订立培训协议或服务协议。专项培训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签署培训协议或服务协议的,并且可以在劳动者违约的情况下要求赔偿。
工伤提供培训,约定培训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培训机构的培训方式有哪些?第一: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 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于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第二:技能教育培训 技能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们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第三:商业培训 区别于以上两种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所以商业培训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而且培训课程是公司的商品,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们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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